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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42884 成文日期: 2021-06-2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新闻报道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建设生态美丽烟台

日期:2021-06-29      来源: 烟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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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正式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3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方案》构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2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5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21个,主要涵盖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80个,主要涵盖除上述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1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5个,主要涵盖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重点管控单元28个,主要涵盖工业或城镇建设用海区、港口区、矿产与能源区、特殊利用、排污混合区、围填海区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的海域,以及水动力条件较差、水质超标和存在较大风险源的海域;一般管控单元34个,涵盖除上述海域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方案》建立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方案》要求,要服务高质量发展,各区市和有关部门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制定和执法监管过程应加强相符性、协调性分析;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三线”目标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或质量达标方案的衔接;要推动数字化应用,依托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全市“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和业务化运行;要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建立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

烟台市将以深化“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为重点,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应用体系,服务好新形势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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