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件

日期:2021-04-23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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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我市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四批信访件,共计60件,其中来电47件,来信13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3个区市,分别是芝罘区8件、莱阳市8件、牟平区8件、招远市7件、莱州市7件、莱山区4件、龙口市3件、蓬莱区3件、海阳市3件、开发区3件、栖霞市2件、高新区2件、福山区1件、芝罘区与莱山区共同办理1件。加上前十三批次转办的信访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604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60个。其中,涉大气污染问题22个,水污染问题19个,固废污染问题7个,生态问题7个,噪声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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