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边督边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九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九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2-09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2月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九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九批信访件共计20件。截至12月9日,已办结19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16件,不属实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9家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370000201811290017烟台市莱阳市山前店镇南张夼村,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作为洗白危险废物身份的工具,打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旗号,收集了成分复杂的废溶剂、母液等液态危险废物后,简单混合调配后,制定宽松的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洗白了危险废物身份,然后转手倒卖。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制定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当作燃料油。这些标准中只有热值等利用性指标,企业标准制定根本没有考虑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市场监管部门也没有对这些所谓的企业标准的产品进行监管。这部分燃料油成分复杂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有的盐分很高、有的含大量的有机卤化物,这些所谓的燃料油必然会造成大量的空气污染。二是通过制定宽松的标准,把液态危险废物变成了低档的油漆稀释剂,这低端的油漆稀释剂无法用于有喷漆废气处置设施的规模化工业生产中,一般只能用于零散的、低端的油漆喷漆过程。油漆稀释剂最终是全部进入到了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危害极大的VOC,这些油漆稀释剂成分复杂、含大量有毒有害的物质,对油漆工人和周边人群身体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山前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莱阳市山前店镇南张夼村,该企业委托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制作了《10000t/a涂料废物、有机溶剂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烟台市环保局于2013年4月27日以烟环审〔2013〕10号文给予批复,2013年10月9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验收。企业于2017年1月24日换发了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18号,有效至2020年1月23日。该公司主要经营处置涂料废物、废有机溶剂两类危险废物,其中涂料废物处理工艺为:浸泡-分散溶解-过滤;有机溶剂废物利用生产工艺为:静置分离-蒸馏分离-冷凝回收-计量包装—稀料成品,目前企业正常生产。
      1.关于投诉中反映“制定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当作燃料油”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原辅材料库、产品库和经营台账,该公司生产2种成品:油漆用色浆和油漆稀释剂,属于油漆原辅料,现场未发现生产、出售燃料油的产品及经营台账。该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经营台账制度,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问题,未发现转手倒卖现象。
      2.关于投诉中反映“制定宽松的标准,把液态危险废物变成了低档的油漆稀释剂”问题。经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油漆稀释剂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公司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检验的依据。该公司油漆稀释剂的企业标准已经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标准号是Q/0682LCF001-2016。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旺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8年6月20日和10月15日对该企业进行过日常监督检查,并留有记录。现场检查该公司成品检测报告符合企业标准。该公司对油漆稀释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经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测,废气达标排放。
不属实
2D370000201811290026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陡崖子村,村西,烟台海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烟台市大气,噪音11月30日,牟平区环保局、武宁街道办、住建局共同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如下:
      经查,烟台海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为“烟台市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离周边最近村庄陡崖子村约800米,环保手续齐备。该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设计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
      关于群众反映“粉尘污染”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顶部设置了负压滤芯除尘器;物料传送带已封闭;正在建设封闭料场。该公司场地已硬化,有少量原料未覆盖,厂内地面存在轻微积尘,遇到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
      关于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牟平区环境保护局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的噪声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周围敏感点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
属实1.牟平区住建局113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整改通知单》(质监(2018)改字第121号),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对上料口及料场进行永久式固定封闭,未经验收合格,禁止投入生产,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厂区物料裸露部分已完成覆盖,封闭料场立柱已完工,正在进行封顶施工,预计1215日前建设完毕。
   
2.该厂在厂区门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车体、轮胎进行冲刷,降低扬尘,定期安排专人对厂区内地面的积尘进行清扫洒水,避免大风天气产生扬尘。
3D370000201811290028烟台市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太平庄村204国道,莱阳市往莱西市方向路左侧,民兴玻璃厂院内有3-4处废旧塑料加工点,空气污染,粉尘污染,污水乱排。烟台市大气,水11月20日,莱阳市政府组织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70011基本相同。
      经对投诉所反映的地点进行排查,该区域仅有一家莱阳市冯格庄佳佳保温材料厂。该厂2017年6月租赁民兴玻璃厂废弃厂房,主要从事建筑用保温板的加工与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加热发泡—熟化—挤出—切边—成型。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为“散乱污”企业,有夜间生产迹象。
    该厂破碎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发泡和挤出工序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加热过程中产生异味;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属实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取缔,至12月3日已完成“两断三清”。
4D370000201811290032烟台市栖霞市市中心牟氏庄园段,城市管网污水直接排入白洋河,污染庵里水库,导致库水质不达标。烟台市11月30日,栖霞市住建局、栖霞市水务局、栖霞市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根据市政统一规划,群众反映河段沿岸的生活污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河段有私设排污口,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白洋河的痕迹。同时,对王格庄村至白洋河段市政污水管网及62个污水观察井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管网及污水观测井破损致使生活污水直排白洋河的痕迹,不存在污染庵里水库的问题。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在庵里水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不属实
5D370000201811290046烟台市栖霞市苏家店镇榆林头村,黄金选矿厂,污水乱排,粉尘污染。要求取缔烟台市水,大气11月30日,栖霞市环保局、苏家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选矿厂为栖霞市苏家店镇鑫旺选矿厂,该厂位于榆林头村南约700米,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金精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00吨/日。主要原材料为原矿石、黄药、2号油,生产工艺流程是:矿石—破碎—球磨—浮选—金精矿。
      该厂为规避高峰电价夜间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有生产痕迹,生产设备封闭在密闭厂房内,破碎工序配套了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管道打入尾矿库,尾矿库回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厂区道路硬化,但清扫洒水不及时有积尘。经查阅该厂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2018年7月4日,栖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厂区东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两条黄金选矿生产线,栖霞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处以17.08万元的罚款。
属实栖霞市环保局要求该厂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废水外排;加大洒水频次,及时清扫道路,减少扬尘。
6D370000201811290047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两甲埠村,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作为洗白危险废物身份的工具,打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旗号,收集了成分复杂的废溶剂、母液等液态危险废物后,简单混合调配后,制定宽松的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洗白了危险废物身份,然后转手倒卖。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制定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当作燃料油。这些标准中只有热值等利用性指标,企业标准制定根本没有考虑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市场监管部门也没有对这些所谓的企业标准的产品进行监管。这部分燃料油成分复杂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有的盐分很高、有的含大量的有机卤化物,这些所谓的燃料油必然会造成大量的空气污染。二是通过制定宽松的标准,把液态危险废物变成了低档的油漆稀释剂,这低端的油漆稀释剂无法用于有喷漆废气处置设施的规模化工业生产中,一般只能用于零散的、低端的油漆喷漆过程。油漆稀释剂最终是全部进入到了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危害极大的VOC,这些油漆稀释剂成分复杂、含大量有毒有害的物质,对油漆工人和周边人群身体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莱山区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莱山区两甲埠村,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危废处置范围为:HW03、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年处理量为2500吨。2008年1月,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通过;同年6月通过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17号)由省环保厅颁发,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6日。该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工艺流程为:贮存—分类配料—装料—干馏—冷却液化—回收,生产尾气排空,生产废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目前,企业正常生产。2018年至今,共收集各类危废1802.297吨,处置2041.965吨(含2017年结转库存),现库存145.754吨。其中,液态类危废(HW06、HW08、HW09)收集362.223吨,处置352.183吨,现库存10.04吨。
      1.关于投诉中反映的“制定企业标准,把这些危险废物当作燃料油”问题。经查,该企业未制定企业标准,也不存在把危险废物当作燃料油问题。该企业厂区无任何生产燃料油的设备,同时查看该企业的所有库房和经营台账,也未发现生产、销售燃料油的产品和经营台帐。该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台帐制度。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和燃料油倒卖问题。
      2.关于投诉中反映的“制定宽松的标准,把液态危险废物变成了低档的油漆稀释剂”问题。经查,该企业未制定宽松标准,也不存在把液态危险废物变成低档油漆稀释剂问题。该企业没有任何生产产品,全部是按照环评审批的要求处理危废。该企业将所有原料(包括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均通过燃烧方式处理,原料经过干馏裂解处置产生HW18类残渣和废气。其中,HW18类残渣由企业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经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检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7D370000201811290049对受理编号为D370000201811160003号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企业选址于村庄内,2016-2017年停产期间,该村下水道正常,今年企业营业后,该村下水道异味扰民;2、当地环保局提供第三方检测数据所采水样是处理过的废水,投诉人要求对废水、废气进行动态监测,当地环保局未答复。烟台市水,其他污染11月30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60003内容部分相同。投诉中反映的莱阳市城厢恒利骨粉加工厂,位于莱阳市郝格庄村西南,主要从事软骨素加工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工艺为:原料、蒸煮、沉淀、过滤、干燥、化验、包装。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企业选址在村庄内,2016年-2017年停产期间,该村下水道正常,今年企业营业后,该村下水道气味扰民”问题。经核实,该企业位于莱阳市郝格庄村西南约600米处,四周为工业及商业店铺,不存在选址在村内情况。据调查,该企业2016年正常生产。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底停产,期间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复》(莱政字〔2017〕7号)的要求,投资约200万元对污水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将污水处理池进行密闭,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对车间蒸煮废气和污水处理池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设施。
    经查,该企业自2018年5月至今断断续续生产,正常生产时废水达标排放至该村建设的下水管道,经该管道输送至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段管道全部密封,但存在异味对周边造成影响。
      2.关于“当地环保局提供第三方检测数据所采水样是处理过的废水”问题。2018年9月16日该企业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检测要求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水达标。
      3.关于“投诉人要求对废水、废气进行动态监测,当地环保未答复”问题。该企业使用天然气锅炉,根据《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有关要求的通知〕》烟环发〔2011〕3号文规定,日排放500吨的企业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经核实该企业日废水排放量约50吨,因此无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但莱阳市环保局要求该软骨素企业每季度请第三方有资质企业对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经调阅该公司2018年9月16日废水、废气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属实1.莱阳市政府责成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企业各生产环节的监管。
    2.
莱阳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安排专门人员巡查各生产环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同时督促第三方定期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D370000201811290061烟台市龙口市黄城工业园的龙口市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冒黑烟,存在粉尘污染。北侧的混凝土搅拌站,存在粉尘污染。烟台市大气一、2018年11月30日,龙口市组织环保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龙口市嘉元东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立于2004年,该公司主要经营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年发电量2.9亿度,供热302万吉焦。环保手续齐备。
      2.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3台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排放口已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在线监测平台联网。3台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各配备一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尿素)+四电场静电除尘,3台锅炉共用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高效旋球除尘、除雾器,通过1根60米烟囱高空排放。
    3.现场检查时,调阅该公司11月份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经现场观察废气排放口,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4.该公司煤场内煤炭全部苫盖,并建有12米的防风抑尘墙,配备了二台洒水车,每天对煤场及周边洒水不低于四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现象。
    二、2018年11月30日,龙口市组织扬尘整治组、东江街道办事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组成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侧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龙口嘉元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兰庭项目自用搅拌站,位于龙口市东江街道嘉元路北,办理了环评手续,取得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该公司厂区出入口建有车辆冲洗设备,厂区内建有排水、泥(砂)浆沉淀池等设施,厂区出入口和厂内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厂区内不定时清扫、洒水抑尘。部分物料储存于料仓内,料仓外物料堆场全部用密目网苫盖,但部分料堆密目网有破损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物料全部苫盖,部分作业面未苫盖,已洒水抑尘。
属实11月30日,工作组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更换破损密目网,对物料堆场进行苫盖,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11月30日完成整改。
9D370000201811290062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杜家崖村,金矿附近的孙某航的石子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存在粉尘污染。烟台市大气该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40091、X370000201811260012投诉内容基本一致。
    11月30日,福山区环保局、张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子加工厂为烟台市福山区利丰石子厂,位于杜家崖村东北约2公里。该厂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4年由福山环保局审批备案,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废石、石子。
    一.前两次现场检查情况。
    11月15日现场检查时,福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厂加大对厂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频次,加强对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11月28日现场检查时,福山区环保局要求该厂合理安排夜间生产时段,加大洒水频次,控制夜间运输车流量,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本次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厂因进行设备检修未生产,有生产痕迹。粉碎机老虎嘴处安有喷淋装置,粉碎车间全封闭并配备布袋除尘器,石子面储存于封闭料仓内,石子使用防风抑尘网全部覆盖。厂区内道路硬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经第三方检测,该厂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排放,但仍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属实福山区环保局要求该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0D370000201811290064烟台市龙口市七甲镇金泰黄金有限公司西500多米处,有一石子厂,无环评,粉尘污染严重,污染周边果园内果树。总是在督察期间停产,躲避检查。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龙口市组织市散乱污整治组、环保局和七甲镇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所反映的石子场建设于2015年,负责人是林某,位于金泰黄金有限公司西北处空地,占地16亩,总投资70万元,原有工人4人。主要利用招远金矿出的毛石进行破碎加工石子,加工的石子主要供应混凝土搅拌站或硬化公路使用。该石子厂周边有四处果园,距离最近一处约50米。
    2.因该石子厂无环评手续,存在粉尘污染,属于“散乱污”。2018年4月龙口市组织市散乱污整治组、环保局和七甲镇等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对其采取断电关停措施。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恢复生产迹象。因厂区内存储毛石原料、下脚料较多,设备较大和无存放场地等原因,厂区未能全部进行清理。现场检查时原料和存余石子苫盖不彻底。
属实1.工作组现场督导该石子场石子清运和设备拆除工作。12月2日再次现场检查,厂区设备已全部拆卸运走,场地存余石子已全部清运。
    2.龙口市将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1D370000201811290078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家后村,双玉浴池,使用锅炉产生浓烟,燃烧物产生异味。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福山区环保局、门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浴池为福山区门楼镇双玉浴池,占地约200平米。该浴池为经营者利用自家住房改建,已经营多年,今年于11月初开始营业,供周边村民冬季洗浴,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浴池正在营业,使用0.2吨立式小锅炉,现场有树枝、木头燃烧气味,有黑烟产生。
属实福山区环保局责令该浴池立即停止营业,12月15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改用生物质锅炉,并配套除尘设备,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营业。
12D370000201811290095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殡仪馆,焚烧祭祀用品,烟尘污染严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烟台市大气该案件与受理编号为D370000201811110026的案件相似。11月30日,芝罘区民政局会同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7年12月30日,根据烟台市统一安排,芝罘区殡仪馆已关停火化业务,但仍从事骨灰寄存业务,据调查,存在居民在周边烧纸进行祭奠的行为,存在烟尘污染问题;
      2.芝罘区民政局2018年以来共接网上民生投诉6起。接投诉后,殡仪馆工作人员均立即赶到现场对焚烧遗物的市民进行劝阻并熄灭火焰。每起案件均通过电话、网上回复等形式对来访人进行了回复。
属实1.芝罘区民政局责成区殡仪馆安排专人巡视,设立“鲜花换纸钱兑换点”,严禁焚烧遗物及封建迷信用品,并悬挂禁止焚烧、文明祭祀等横幅,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奠。
      2.芝罘区民政局联合芝罘区殡仪馆开展殡仪馆周边环境整治,12月1日已发布通告,对私设的销售香烛、纸钱等摊点和设设的祭祀点进行清理取缔,规范提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焚烧池进行拆除。
    3.芝罘区民政局争取专项资金,筹备建设环保型祭奠物品焚烧炉,在确保烟尘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规范群众传统祭奠,该资金已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
    4.芝罘区民政局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投诉工作,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回复和解释。
13D370000201811290098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东陌堂村南面有一大型煤场,用铲车筛煤及装卸煤炭时粉尘污染严重。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福山区经信局、环保局、门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煤场位于东陌堂村南1100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散煤堆及装卸煤炭的痕迹,无筛分设备。经核实,在福山区开展的散煤经销点专项整治活动中,门楼镇政府于11月9日对原散煤经营点依法予以取缔,不排除原散煤场筛煤及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问题。
    现场实际堆放的为玄武岩(俗称火山灰),系东陌堂村村民唐某某堆放在该处用于销售,约有120吨,未进行遮盖。
属实门楼镇政府责令唐某某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玄武岩堆进行清理,12月2日已清理完毕。
14D370000201811290104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水岸檀香湾小区北面南山轻合金公司离小区太近,卡车装卸货物噪声扰民严重。烟台市噪音11月30日上午,龙口市组织环保局、东江街道相关负责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龙口市东江街道水岸檀香湾小区北面南山轻合金公司,实为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品仓库。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环保手续齐备。
      2.该公司成品仓库主要业务是成品铝卷的存放、周转。现场检查时确实发现有装卸货物的偶发性噪声及车辆进出场发动机噪声。仓库装卸位与水岸檀香湾小区楼宇之间距离约75米。对周围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1.龙口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优化噪声防治方案,通过杜绝夜间装卸,禁止鸣笛、敲击行为,以光控代声控,细化运输路线等措施,减少偶发装卸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对小区的影响。2018年11月30日下午,该公司已完善优化噪声防治方案并报龙口市环保局备案。
    2.龙口市责成环保局、东江街道加大抽查、巡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该仓库装卸、运输过程的噪声对小区居民影响。
15D370000201811290142烟台莱州市土山镇:1、西登村南侧,鑫城橡塑厂,批建不符,监测数据造假,车间离饮用水源地不足100米。2、方杨村南侧,莱州市顺泰橡胶有限公司西厂,用地性质不符,占用村民农田,环评报告内容虚假。3、马家村南侧,莱州市土山镇鲁悦橡塑厂,粉尘、异味污染严重,被拆除取缔,缴纳罚款后,将设备搬回厂内,在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重新投入生产。烟台市水,其他污染,生态,噪音,大气11月30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西登村东南,厂区距离东南侧引黄渠最短距离约200米,1996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提升条件,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企业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该监测公司具有合法资质。环评文件尚未报环保部门批复。不存在批建不符,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
      2.莱州市顺泰橡胶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杨王村南,2000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提升条件,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企业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环评公司具有合法资质。环评文件尚未报环保部门批复。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
      3.莱州市土山镇鲁悦橡塑厂位于土山镇马家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提升条件。该投诉内容与编号D370000201811080089基本相同,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企业已于2018年11月16日缴纳罚款。为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检测数据,经土山镇政府批准,该企业于2018年11月25日-28日生产,11月29日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粉尘、异味污染问题。
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对以上三家企业加强监管力度,责令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16X370000201811290009烟台市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乐意石子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烟台市大气,噪音该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190012内容一致。
    11月30日,栖霞市环保局、庙后镇政府、栖霞市国土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烟台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乐意石子厂”为栖霞市杨家夼乐意石子厂,该厂位于栖霞市庙后镇杨家夼村东1040米,环保手续齐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成品。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调阅用电记录,该厂自2018年11月15日起无生产用电,处于停产状态。该厂为规避高峰电价,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破碎设备全部封闭在车间内;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吸尘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矿石投料口采用半封闭形式加喷淋装置;石子一部分在密闭车间内堆放,一部分在料场堆放并全部遮盖,料场周边已建成防风抑尘网。查阅该厂2018年9月10日及10月31日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无组织粉尘,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11月20日现场检查时,栖霞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合理安排夜间生产的时段,减少夜间生产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属实栖霞环保局要求该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粉尘、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7X370000201811290018烟台市莱州市莱州玉立包装材料厂非法生产软包装聚氨酯胶黏剂,产生刺激性气体,废水、废溶剂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烟台市大气,水11月30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朱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非法生产软包装聚氨酯胶黏剂”问题。经查,莱州市玉立包装材料厂位于莱州市朱桥镇作阳村南,2014年建成投产,主要进行无溶剂食用级植物油粘接剂生产,环保手续齐备。主要生产原料为大豆油、亚麻油和食用级阿胶,生产工艺为混合—冷却—罐装。信访件反映的“非法生产软包装聚氨酯胶黏剂”实为该企业购进的聚酯多元醇,不进行聚氨酯生产。
    2.关于“产生刺激性气体,废水、废溶剂随意排放,污染环境”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在混合搅拌罐内完成,混合搅拌罐使用电加热加温,搅拌混合工序及罐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后通过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调阅以往检测数据,废气均达标排放,但不排除生产时仍有异味产生。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建有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冷却水不足使用自来水补充。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现场无异味,未发现废水、废溶剂排放迹象。
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责令该企业规范生产工艺操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
18X370000201811290036烟台市莱山区万花府前花园小区东门北侧有一“清华灌汤包”饭店,占道经营,夏季经营露天烧烤,油烟严重扰民。烟台市大气11月30日,莱山区环保局、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占道经营,夏季经营露天烧烤”问题,清华灌汤包位于万光府前花园小区东门北侧,于室外搭建遮阳棚,存在占道经营问题,现场未发现露天烧烤问题。
    2、关于“油烟严重扰民”问题,经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由于经营不善现已停业,正在进行转让。
属实滨海路街道办事处责令清华灌汤包立即拆除遮阳棚,12月5日已经完成整改。
19X370000201811290038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前店子村有三家沙场,盗取沙土,破坏生态环境,夜间生产,污水、石渣随意乱排乱倒,噪声扰民。烟台市生态,土壤,水,噪音11月30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文昌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三家沙场均位于文昌街道前店子村西南、小莱线公路前店子村路段两侧,分别是李某温沙场、王某亮沙场、郝某岩沙场。三家沙场均无环保手续,主要从事沙土销售。
    1.关于反映“三家沙场盗取沙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三家沙场均为购进沙土后利用筛沙设备进行分筛出售,未发现三家沙场盗取沙土问题。
    2.关于反映“夜间生产,污水、石渣随意乱排乱倒,噪声扰民。”问题。经查,三家沙场生产无水洗沙工艺,不产生废水,也无石渣乱排乱倒问题。但不排除经营时存在夜间生产和噪音扰民问题。
    以上三家沙场属于“散乱污”。2018年10月31日,文昌路街道办事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三家企业私自生产,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清除设备。
    现场检查时,郝某岩沙场已完成“两断三清”;李某温沙场和王某亮沙场均已断水断电,筛沙设备及成品沙已清理完毕,堆存原料沙平整覆网。
属实文昌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推进现场清理进度,确保被取缔企业实现“两断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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