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七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2-07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2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七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共计15件。截至12月7日,已办结15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12件,不属实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共2万元。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270005 |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荆山路,莱阳键龙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安装最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不达标,环保局在2017年要求当地该行业全部更换最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唯独该厂没有更换。 | 烟台市 | 其他污染 | 11月28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企业为莱阳市健龙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骨素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关于投诉中反映“没有安装最新的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经查,2017年2月以来,该企业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复》(莱政字〔2017〕7号)文件要求,投资约200万元完成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通过了第三方及专家评估。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关于投诉中反映“废水处理不达标”问题。该企业于2017年9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2017年至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对该公司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接到本次交办单后,莱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废水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D370000201811270011 | 烟台市莱阳市太平庄村老民兴玻璃厂院内废旧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粉尘及异味扰民,污水外排。 | 烟台市 | 大气,水,噪音 | 11月28日,莱阳市政府组织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70011基本相同。 经对投诉所反映的地点进行排查,该区域仅有一家莱阳市冯格庄佳佳保温材料厂。该厂2017年6月租赁民兴玻璃厂废弃厂房,主要从事建筑用保温板的加工与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加热发泡—熟化—挤出—切边—成型。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为“散乱污”企业,有夜间生产迹象。 该厂破碎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发泡和挤出工序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加热过程中产生异味;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 属实 | 莱阳市政府责成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取缔,12月3日已完成。 | 无 |
3 | D370000201811270013 | 烟台市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村村北的多家矿场运输车产生扬尘、噪声扰民,且矿场无手续。 | 烟台市 | 噪音,大气 | 11月28日,莱阳市组织柏林庄办事处、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案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00058、D370000201811200097投诉内容基本一致。 经核实,白藤口矿区共有矿山企业6家分别是:莱阳市柏林庄镇北臧家疃村许某茂膨润土矿、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莱阳市柏林庄镇侯家夼村孙某健膨润土矿、莱阳市助剂厂采矿厂、莱阳市白藤口白土矿、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村石子厂。6家矿场均分布在白藤口村北,通过白藤口村东的1条水泥路将膨润土运往堆场存放,再通过307省道销往外地。 1.莱阳市柏林庄镇北臧家疃村许某茂膨润土矿。有环保手续且持有《采矿许可证》(2017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8日),具备开采条件,已于两个月前停产。 2.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但《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2月1日到期,尚未办理采矿延续手续。2018年2月27日,莱阳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该矿在非法开采膨润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土局于4月10日对莱阳宏星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国土资罚字(2018)44号),没收矿产品1500吨,罚款9750元。 3.莱阳市柏林庄镇侯家夼村孙某健膨润土矿。有环评手续但《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12月15日到期,尚未办理采矿延续手续。2018年3月5日,莱阳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该矿在非法开采膨润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土局于4月26日对莱阳市柏林庄镇侯家夼村孙某健膨润土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国土资罚字(2018)42号),没收矿产品620方,罚款9880元。 4.莱阳市助剂厂采矿厂。无环评手续且《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12月5日到期,因资源枯竭被国土局予以关闭。 5.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无环保手续,《采矿许可证》于2017年12月5日到期,被国土局予以关闭。2018年2月27日,莱阳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该矿在非法开采膨润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土局于4月10日对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白土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国土资罚字(2018)43号),没收矿产品500吨,罚款11000元。 6.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村石子厂。无环保手续,《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12月10日到期后待整合保留矿权至2018年12月10日。 7.现场检查核实,以上6家矿场均处于停产状态也无近期采矿作业迹象,大部分堆场用防尘网进行了遮挡覆盖,个别堆场存在覆盖不严实、有裸露现象。白藤口村东的水泥路因政府整修加宽己挖断,现场无大型运输车辆经过无噪声扰民,但路面有尘土,存在扬尘问题。307省道路况良好,存在轻微扬尘问题。 | 属实 | 莱阳市政府责成柏林庄办事处和国土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合力,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好矿山治理、扬尘及噪声等问题。 1、责成国土局加大对该区域矿山的监管力度,规范矿山的开采行为。坚决杜绝无证生产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并督促矿山企业对堆放的物料进行围挡覆盖。国土局已对矿场入矿口进行封堵设立警示牌。 2、责成环保局要对已办理环保手续的矿山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责令矿场对堆场进行全覆盖,确保环保措施落实。 3、因莱阳市柏林庄镇白藤口村石子厂无环评手续,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2018年11月30日柏林庄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关停,断电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 4、责成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该区域特别是白藤口村周边公路的巡查监管,严查渣土车、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撒漏和乱鸣笛等行为问题。 5、责成公路局、柏林庄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所属道路管养工作,及时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整洁。 | 无 |
4 | D370000201811270036 | 烟台莱州市夏邱镇南段村广场东侧,废品收购站,异味、扬尘污染。 | 烟台市 | 大气 |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夏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2012年左右,南段村村民将广场东侧老房子出租给临沂市人李某祥居住,2016年左右,李某祥开始进行废品收购。收购的废品以废纸箱、空酒瓶(含易拉罐)、塑料桶、废铁、破旧自行车为主。 现场检查时,收购站门外有几辆废旧自行车,住宅院内有部分废纸箱、打包带、废铁等。有异味,无扬尘。 | 属实 | 夏邱镇政府责令李某祥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废品收购活动,并立即对废品进行清理。 | 无 |
5 | D370000201811270052 | 烟台市莱山区高新区学苑路莱山一中校内,烧煤锅炉冒黑烟,污染环境。 | 烟台市 | 大气 | 11月28日,莱山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位于莱山区学院路,处于莱山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莱山一中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校内西侧锅炉房中一台0.5吨燃煤锅炉正在使用,无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未见冒黑烟现象。主要用于加热提供热水,供住宿学生洗漱、清洗衣物使用。 | 属实 | 莱山区环保局已对莱山第一中学进行立案调查,于2018年11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莱环责〔2018〕225号),责令其选用清洁能源设施保障冬季热水供应并限期拆除燃煤锅炉。12月4日,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热水炉提供热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处罚款2万元。 | 无 |
6 | D370000201811270060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德胜商城、彩云城,商户音响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噪音 | 11月28日,烟台开发区管委责成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德胜商城、彩云城属于商业区,共有商户1200余家,日常商户使用音响进行商业宣传的现象较为普遍。民警对所有商家进行了巡查,重点对一楼外围可能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的73家商户进行了走访,对6家音响声音较大的商家进行告知,要求其将音量调小,商家经营者现场均能配合工作。今年8月公安分局民警召集德胜商城、彩云城相关商户进行过合法依规经营方面的相关法律宣传。 | 属实 | 1.下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将再次联合物业召集德胜商城、彩云城商户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噪音环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发放噪声污染责任告知书,并督促物业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 2.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联合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对德胜商城、彩云城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对构成违法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罚。 | 无 |
7 | D370000201811270080 | 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翟村西北角的傅某芳铸造厂,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水,大气 |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虎头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付某芳铸造厂为莱州市东宋永强机械配件厂,位于莱州市虎头崖镇翟村西南,2000年5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铝制机械配件铸造加工,环保手续齐备。生产工艺为铝锭-熔炼-浇铸-开箱-毛坯件-落砂;电炉、压铸机、钢膜机上方安装共4个集气罩,生产废气经脉冲布袋加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烟筒排放,压铸机连续工作时需要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厂区有轻微异味,有一3.5m³水泥浆砌循环水池位于车间内东南侧,池内现存水0.2m³左右,压铸机已长期停止使用,现场在厂区东北200米左右地下水井采集水样一份。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禁止冷却水外排。 | 无 |
8 | D370000201811270088 | 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罗台村,村东南角有一橡胶厂(老板:李某),噪音污染,扬尘污染。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平里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橡胶厂为莱州市平里店镇赛通胶管厂,位于平里店镇东罗台村东,2005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橡胶管生产,环保手续齐备。生产过程中有噪音和扬尘污染。该企业自我放弃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四评级一评价”,并于2018年10月彻底停产。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也未发现生产痕迹。 | 属实 | 因该企业未参加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四评级一评价”,已不具备升级条件,依据莱州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予以关停取缔。2018年11月30日平里店镇政府完成对该企业的取缔。 | 无 |
9 | D370000201811270105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栾家村莱州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马家村南侧莱州市土山镇鲁悦橡塑厂,提家村烟台市朝翔橡塑制品厂,偷着生产,异味污染、噪音责任、粉尘污染。土山镇政府地方保护,每次环保部门检查时通风报信。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40098投诉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州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栾家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提升条件,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未发现异味、噪音、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2.莱州市土山镇鲁悦橡塑厂位于土山镇马家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提升条件。企业已于11月16日缴纳罚款。正在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土山镇政府同意,该企业于11月25日恢复生产,开展环评检测工作,预计12月1日检测结束,待企业环评检测结束后立即停产。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及配套的污染处理设备均已安装完成。炼胶车间未生产,硫化车间1台硫化罐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检测公司正在进行检测。 3.烟台市朝翔橡塑制品厂,位于土山镇提家村北,201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不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未发现异味、噪音、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土山镇政府地方保护,每次环保部门检查时通风报信”问题。 该案件与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 属实 | 1.莱州市环保局对莱州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和莱州市土山镇鲁悦橡塑厂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2.土山镇政府已对烟台市朝翔橡塑制品厂进行了清理取缔。 | 与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合并问责 |
10 | D370000201811270110 | 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大道福尔化工,办公楼西侧30米绿化带5米以下有液体危险废物掩埋。当地环保部门11月26日检查,只是走形式,没有实地挖掘和取样检测。 | 烟台市 | 土壤 | 2018年11月28日,龙口市组织环保局和徐福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案件与D370000201811060075号案件基本相同。 2.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位于徐福街道儒林庄村,成立于1994年,主要生产精细化工新型材料,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备。 3.该公司建有4台导热油炉,分别是250万大卡1台,200万大卡2台,120万大卡1台,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是该公司的主要液体危险废物。2017年11月13日,该公司与蓬莱海润化学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2017年11月22日转移废导热油15640Kg,2017年11月23日转移废导热油23340Kg,现场检查时,危废转移手续齐全。该公司建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导热油作为危废存入危废暂存间。自上次转移至今共产生废导热油2240Kg,全部储存于危废暂存间。 4.信访人反映的办公楼西侧30米处绿化带种植有松树和柳树,绿化带内未发现挖掘和渗漏痕迹,未发现有液体危险废物,绿化带内地表植物生长正常。2018年11月28日14时30分,龙口市环保局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信访人举报的位置进行取样检测,取样点位共10个,共取样30个,每个点位分别取三个样品(一是0-0.20米的表层土,二是5米深处的土壤,三是6米深处的土壤)。目前取样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检测。 5.11月26日上午,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外围所有雨水排放口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迹象。 | 不属实 | 无 | 无 |
11 | X370000201811270018 | 烟台市莱山区政府以环保的名义搞“一刀切”,拆除烟台鸿聚群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牛场,并拒绝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 烟台市 | 其他污染 | 11月28日,莱山区农林局、院格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莱山区政府2017年10月对全区禁养区进行划定,凡禁养区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符合规模标准且环保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的,予以拆除或关闭;不符合规模标准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群众可自愿选择拆除或关闭,也可继续养殖。对拆除关停的养殖场户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均给予了经济补偿。因此,不存在“一刀切”问题。 院格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整改,现烟台鸿聚群牧业已经关停,对该养殖场整改属于莱山区政府确定的畜禽养殖设施拆除或关闭整改范围之内,由第三方评估公司按照烟台市相关政策要求,对养殖场进行测绘、评估,确定补偿金额,不存在拒绝对其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无 |
12 | X370000201811270036 | 对之前举报的“烟台市莱州市柞村镇黄山后村村委领导勾结采矿者、养殖户非法占地,严重破坏山林、土地、矿藏,将北崖50余亩土地倒卖给养猪户建盖养猪场,将村南矿果园及耕地、山神庙及蝎子山林地共计200余亩的土地用于堆积矿渣,村南大泽山的上千多亩山林被无证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欺上瞒下,仅用防尘网遮盖,未采取任何整治、恢复、补救的措施。 | 烟台市 | 其他污染 |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责成柞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问题与编号X370000201811160042基本相同。 一、上次交办件办理情况。 11月17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莱州市国土局、林业局、柞村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涉及的两家矿业公司分别为莱州市山友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友矿业)和莱州市德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平矿业);涉及的养殖户为莱州市合惠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惠养殖)。涉及的“村委领导”为村支部书记兼主任张某某。 (一)山友矿业、德平矿业、合惠养殖相关手续齐备,均按法定程序办理。未发现该村支部书记兼主任张某某存在舞弊行为。 (二)两家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均为2016年12月到期,到期未延续并停止采矿生产,证期内和矿区范围内没有破坏山林、土地、矿藏。 (三)山友矿业黄山后矿区和德平矿业夏邱沙家矿区土石渣堆堆积在黄山后村南矿,压占土地类型属裸地,约180亩。 (四)2017年7月,合惠养殖按法定程序同黄山后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从事养猪活动,占地地类为采矿用地、裸地和耕地,约14亩。 (五)针对群众反映的“村南大泽山的上千多亩山林被无证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以上两矿坑封堵完好,矿坑内积水无采矿活动,未发现2家矿区及周边区域有违法采矿行为。 针对山友矿业矿区和德平矿业矿区土石渣堆压占土地问题,莱州市国土局已对该两处矿区编制了治理恢复方案,德平矿业已编制完成《山东莱州市夏邱镇德平矿业有限公司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一期),并通过专家评审。由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治理施工,预计2019年年底完成治理。根据《莱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将莱州市山友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列入莱州市2021-2025年治理计划。 二、本次交办件办理情况。 经查,山友矿业矿区和德平矿业矿区停止生产后,日常巡查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封堵墙完好无损,未发现私采乱挖现象。同时,按照前期制定的土地恢复计划,目前正在协调项目入场事宜,暂时对矿区内堆积的土石渣采取了粘网覆盖的抑尘封存措施,在矿区周边设置检查站,并加强值班值守,防止私采乱挖。截至目前,未发现私采乱挖现象,不存在当地政府欺上瞒下问题。 现场检查时,以上两矿坑封堵完好,未发现2家矿区及周边区域有违法采矿行为。山友矿业对矿区内堆积的土石渣进行了粘网覆盖。 | 属实 | 莱州市政府责成柞村镇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私采乱挖。同时,加快推进莱州市山友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恢复治理规划设计,尽早按规划设计进行恢复治理。 | 无 |
13 | X370000201811270042 | 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南村书记刘某伙同张某德,在村西南山下非法挖沙洗沙,破坏山林,耕地遭受污染;刘某于2017年7月带头将村民家的粪便污水偷排至村南的河道内,污染水资源,气味刺鼻。 | 烟台市 | 水,大气,生态,土壤 | 11月28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水务局、郭家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郭家店镇南村书记刘某伙同张某德,在村西南山下非法挖沙洗沙,破坏山林,耕地遭受污染”问题。经查,2011年10月,张某德拟在郭家店南村投资建矿砂加工场,村书记刘某表示同意并要求张某德到国土局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双方未签订相关协议。后张某德与部分村民签订1.35亩农田租赁协议并按照每亩地1万元的标准付给村民占地补偿费,在办理未通过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两处活动板房和两个矿砂粉碎设施底座,莱州市国土局于2012年3月26日对张某德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国土资罚字〔2012〕34号)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26970元,但张某德未按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离开莱州,后无法联系本人。市国土局于2012年7月5日,向莱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于2018年9月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南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案件涉及的1.35亩农田已恢复农业生产。 2.信访件反映的“刘某于2017年7月带头将村民家的粪便污水偷排至村南的河道内,污染水资源,气味刺鼻”问题。经现场走访,信访件反映的“河道”实为南村村南一条长约350米的排水沟,沿水沟有11户村民,全部完成改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便污水外排现象,沟内杂草丛生,未闻到刺鼻气味。 | 属实 | 1.由市国土局、市林业局、郭家店镇政府加强对山林和农田的巡查监管,杜绝毁坏山林和违法用地行为。 2.由郭家店镇政府安排加强对排水沟巡查,保持排水沟通畅、无垃圾。 | 无 |
14 | X370000201811270044 | 烟台市招远市招金贵合硫酸厂排放工业废气,污水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大气,水,噪音 | 11月28日,招远市组织环保局、招金集团、经信局、玲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交办件举报内容与第五批编号为D370000201811050103投诉内容相似。 1.信访人反映的“招远市招金贵合硫酸厂“实为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制酸车间,企业现有项目是多元素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原材料为硫铁矿,生产工艺采用沸腾炉焙烧、动力波洗涤+二转二吸,年产硫酸20万吨,余热蒸汽发电3800万KWh),该项目于2008年6月20日由原省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审〔2008〕99号),2012年8月17日通过了原省环境保护厅验收(鲁环验〔2012〕151号)。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 2.关于“排放工业废气”问题。经查,该公司废气主要是制酸车间产生的制酸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硫酸雾,采用双氧水法+电除雾工艺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烟台市环保局联网;经查阅该公司近三个月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2018年11月28日,招远市环保局委托山东正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排气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厂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3.关于“污水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酸性废水,经电化学+膜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现场检查组对企业四周进行踏勘,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4.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汽轮机和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和车间密闭等隔音降噪措施。2018年11月28日,招远市环保局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因制酸车间硫酸系统开车及设备故障等情况下,存在蒸汽短时间排空现象,疑为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招远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避免蒸汽排空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 无 |
15 | X370000201811270056 | 烟台市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林村的韩某黎将黄金选厂成百上千万吨有毒矿渣四处倾倒,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同时造成大面积土地闲置。多年非法开采倾倒的废料将约150亩松林等掩埋,100亩可耕地变成大矿坑。非法开采高岭土形成巨大深坑。将外地化工厂无法处理的化工废料偷运至村里掩埋,造成严重污染。 | 烟台市 | 土壤,生态 | 该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60037投诉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8日,栖霞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臧家庄镇政府联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林村的韩某黎将黄金选厂成百上千万吨有毒矿渣四处倾倒,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同时造成大面积土地闲置”问题。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黄金选厂为栖霞县西林金矿试验厂,位于西林村西约600米处,为村办企业,经原栖霞县环保局审批,采用堆浸法进行黄金采选,提取完的废石经漂白粉处理直接用于原场地平整,后由西林村村民韩某某承包了该厂的经营权。2013年因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得到有效处理,且未按环保局提出的标准和完成时限治理污染,栖霞市环保局报经栖霞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25日将该厂关停。2016年12月,栖霞市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朱某某利用已经关停的栖霞县西林金矿试验厂原场地从事土法选金活动。栖霞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土法选金活动,拆除设备,限期对废水、废渣进行处理,处罚款20000元,并依法予以取缔。 现场检查时,经测算该场地约41亩,现场无生产加工活动,西南低洼处有两个圆型水泥池,内有清水,水泥池南有两个相连的水塘。经国土部门确定,该厂区土地为采矿用地。在该场地东南、西南各有一处占地面积分别为18亩和16亩的矿渣堆放场,土部门确定土地属性为旱地和其他草地。栖霞市环保局分别在两个水塘和矿渣堆进行采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塘水质符合农灌水标准,矿渣样品重金属未检出,氰化物达标。 2.关于“非法开高岭土,将约100亩耕地变成矿坑”问题。经查,臧家庄镇西林村村民韩某某在该村东北约600米处无证开采高岭土(俗称白土)。采矿所在区域土地原为坑塘水面、果园及部分旱地,现为采矿废弃矿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设备,无生产活动痕迹,废弃矿坑已积蓄雨水形成水塘用于农业灌溉,矿坑南岸是白土料场,经粗略圈定矿区面积合计约80亩。2015年7月10日,栖霞市国土局检查时发现其非法开采高岭土,责令立即停止开采活动,拆除所有作业设备并撤离现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并处罚款2000元。该案件已于2017年3月10日移交至栖霞市公安局,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关于“将矿渣倾倒在山上破坏约150亩的植被”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废弃矿坑北约400米的山上,分三处堆放着开采白土矿剥离的表层渣土,周边分布着松树和柞木。经核实,最东侧一处堆放点由栖霞市林业局2015年7月检查发现,并对当时负责人王某某处以1.197万元的罚款。此次现场检查发现新增两处堆放点毁坏林地5.09公顷(约76亩),毁坏林木1470株。 3.关于“将外地化工厂无法处理的化工废料偷运至村里掩埋,造成严重污染”问题。根据该村村委会主任(本人承认为举报人)指定,在开采白土矿剥离的表土层堆放处开挖了四个深坑,一个深度达5.5米,两个深度超过8米,一个深度超过9米,挖掘深度均达到原土层,均未发现化工废料,举报人表示不需要再进行挖掘。 针对堆放矿渣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栖霞市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对当事人韩某某处以4.41万元的罚款,责令当事人补种树木2940株。 | 属实 | 关于黄金选厂矿渣随意倾倒在村内山上占用土地问题,栖霞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