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 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zjj.yanta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今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市政府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ta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zjj.yantai.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烟台市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2)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yantai.gov.cn/
(3)《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yantai.gov.cn/art/2021/2/6/art_41807_10835.html。
(4)烟台市新闻发布会:http://www.jiaodong.net/news/fabuhui/version/2019/index.shtml。
(5)政务新媒体:烟台住建 (微信号:yantaizhujian)。
(6)烟台市图书馆(地址:烟台市环山路2号烟台图书馆负一楼报刊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电话:0535-6885733;查阅服务时间:每日8:30-17:00,每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闭馆)
烟台市档案馆(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与长宁路交会处西南;查档电话:0535-6242108;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查阅应提前预约)。
(7)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以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申请渠道
(1)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www.yanta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15b8f68fdd4c4fa6ad80a2d262b8969e)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寄送的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联系电话:0535-6918056。
(3)当面提交
当面提交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918056。
●申请注意事项
向本机关书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别规定
如需查询城建档案,请到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档案指导科(原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按照规定办理(咨询电话:0535-6244949)。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莱山区观海路23号 邮政编码:264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918056 传 真:0535-6905999
邮箱:ytzjjfgk@yt.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与投诉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5-6906006,传真:0535-6905999,办公地址:莱山区观海路23号,邮政编码:26400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631891,邮政编码:2640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关: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921038,邮政编码:264000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