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20000537012001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6848263714437012001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通过窗口递交或网上上传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接收申请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根据审查结论做出决定。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1)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予以办理; (2)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不予通过,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 4 | 3 | 暂无 | 必要 | 无 | ||
原渔业船员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暂无 | 必要 | 无 | ||
渔业船员培训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军队出具的任职鉴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和资历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曾在军用船舶、交通运输船舶等非渔业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提交 | ||
毕业证书和实习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航海、海洋渔业、轮机管理、机电、船舶通信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应届毕业生提交 |
依据名称: | 海上交通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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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9年7月国务院令第38号;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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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4年5月农业部令第4号,2017年11月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第十一条:申请海洋渔业船舶一级驾驶人员、一级轮机人员、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以及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的,由省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证;其他渔业船员证书的考试、考核、发证权限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报农业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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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海渔函〔2015〕11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省级渔业船员管理机构负责海洋渔业船舶一、二级船长、船副、轮机长、管轮,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职务船员,远洋渔业职务船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市级渔业船员管理机构负责海洋渔业船舶三级船长、轮机长,助理船副、助理管轮,内陆渔业船舶一级驾驶人员和轮机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县级渔业船员管理机构负责渔业船舶普通船员、机驾长、驾长,内陆渔业船舶二级驾驶人员和轮机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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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无 | ||
回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