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2370117028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3236124370117028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实行电子化申报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实行信息共享。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勘察,行业主管审验合格出具意见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审验通过或不予通过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发放许可证,申请材料入档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发放许可证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申请供热经营许可延续的,企业应提供上一个采暖期供热服务质量、供热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6年12月通过,2018年9月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获得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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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供热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4年3月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供热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供热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一)有可靠、稳定的热源和符合要求的供热设施; (二)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三)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 (四)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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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9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供热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设区的市、县(市)供热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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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节假日是否上班? | ||
回答: | 节假日不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