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或者报废矿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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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200005370160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0068482637147370160002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实施主体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承办机构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基本编码
  • 37069200005370160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6848263714737016000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关闭或者报废煤矿企业的批复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8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通过窗口递交或网上上传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接收申请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根据审查结论做出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予以办理; (2)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不予通过,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关闭煤矿或报废矿井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申请报告书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内容包括:(1)矿井地质情况(井田位置、范围、地质构造,可采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瓦斯、地温、地压及岩移破坏,矿井储量);(2)矿井建设及开采情况(建井及生产,资源回收、采探对比及回采率核实,残存煤量);(3)矿井报废理由;(4)矿井报废后采取的措施,对相邻矿井和地面影响的善后处理;(5)固定资产及人员的安置意见
附图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2)井上下对照图,图上除表示出井上下的一切设施、建筑物外,还应在图上标明报废矿井的井田技术边界。(3)采掘工程平面图,图上除表示报废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外,还应将邻井100米以内的采掘情况表示出来。(4)工业广场平面布置图。
1.煤质差,成本高,开采条件困难,亏损严重而扭亏无望,没有发展前景的矿井。 2.矿井资源接近枯竭,矿井生产能力逐年萎缩,虽有部分剩余可采储量,但开采条件困难,自然灾害严重,成本过高,亏损严重的老井和小型矿井。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煤炭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6年8月通过,2016年11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法律】《煤炭法》(1996年8月通过,2016年11月修订)第二十六条关闭煤矿和报废矿井,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8月通过 ,2015年7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2001年8月通过 ,2015年7月修订)第二十条关闭煤矿或者报废矿井,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交关闭或者报废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关闭或者报废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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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闭或者报废矿井审批办理时限多少?
回答: 关闭或者报废矿井审批许可事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核查和专家论证时间以及材料退回修改时间。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275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2354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8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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