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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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20000537102205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68482637144371022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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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实施主体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承办机构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基本编码
  • 3706920000537102205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6848263714437102205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的批文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8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阅重要材料、招标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意见或批复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出具办理意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正式文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关于对×××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单位审核的申请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招标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重要文物保护工程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文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1982年11月通过,2017年11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1、【法律】《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2017年11月修改)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文化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4月文化部令第26号)
具体规定内容:2、【部委规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4月文化部令第26号)第十八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怎么查询结果
回答: 电话查询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275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2073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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