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林木种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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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20000637011504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56248128R4370115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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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 实施主体
  •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 承办机构
  •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 基本编码
  • 3706920000637011504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56248128R4370115045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林木种子审批表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接收申请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林木种子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有不可抗力原因 2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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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20年6月省政府令第333号
具体规定内容:将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林木种子审批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实施,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什么是不可抗力?
回答: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275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2182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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