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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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100006370131003001 实施编码:1137060032845193XU437013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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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基本编码
  • 37069100006370131003001
  • 实施编码
  • 1137060032845193XU4370131003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4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3月-4月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11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5月-10月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环节名称:确认登记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归档办结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颁发营业执照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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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第74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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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咨询电话
回答: 0535-4693115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469352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山保护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E211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4号窗口
电话咨询方式:0535-469311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4号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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