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100006370131002002 实施编码:1137060032845193XU4370131002002
0次
到现场次数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确认登记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结果: | 颁发营业执照或不予登记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经营者的姓名、住所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无 | 无 | |
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备案,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 4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无 | 无 | |
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0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