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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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100006370131001104 实施编码:1137060032845193XU43701310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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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 基本编码
  • 37069100006370131001104
  • 实施编码
  • 1137060032845193XU43701310011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注销通知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4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3月-4月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11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5月-10月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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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依法须经核实的除外)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做出核准决定的无需出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确认审查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于审查通过的,做出准予登记决定,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依法须经核实的除外)
办理结果: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打印营业执照;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送达《驳回通知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清税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0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2号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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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74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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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咨询电话
回答: 0535-4693115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469352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山保护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E211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4号窗口
电话咨询方式:0535-469311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4号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昆嵛区昆嵛镇昆嵛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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