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001100370117a88000 实施编码:12370600052354513H4370117a88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网上提交申请。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选择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站点,点击办事服务-选择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搜寻相关事项提交申请,也可到窗口提交申请。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申请人于网上或窗口已提交申请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①材料补正。(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告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2)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窗口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②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发放审批结果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结果: | 发放审批结果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 | 原件 | 3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申请占用绿地示意图(附现状照片) | 4 | 3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或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函、选址意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非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经办人身份证 | 4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非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城市绿化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10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是否面向自然人 | ||
回答: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