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001021370117003001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659Q4370117003001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材料齐全,同意申请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查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准予决定的,出具结果材料;不准予决定的,告知原因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结果: | 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证书正副本;不准予决定的,出具不准予决定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应承诺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批(首次申请、资质增项)时应当提供本项材料。 | ||
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件(仅申请见证类资质需要提供本项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0 | 仅申请见证类需要提供本项材料。 | ||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及资质变更中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时需要提供。 | 无 | |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需要提供;资质变更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为部令附件二要求的、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需要提供。 | 无 | |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需要提供;资质变更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为部令附件二要求的、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需要提供。 | 无 | |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劳动合同须上传完整;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需要提供;资质变更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为部令附件二要求的、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时需要提供。 | 无 |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 4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需要提供。 | ||
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时需要提供 | 无 | |
实验室固定场所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时需要提供 | 无 | |
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 复印件 | 0 | 纸质 | 必要 | 机构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许可当中的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延期时需要提供 | 无 | |
仪器设备承诺书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注册工程师注册情况承诺书(仅申请见证取样、建筑幕墙资质只需上传空白模板)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机构首次申请资质,申请专项类检测项目中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时,应提供本项材料。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1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第八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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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27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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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32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3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2第30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延续、变更,委托10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附件4第37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委托至委托有关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如何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 ||
回答: | 申报机构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后平台自动生成。 | ||
问题: |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保险有何要求? | ||
回答: |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必须缴纳在申报机构名下。 | ||
问题: | 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退休人员如何认定? | ||
回答: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令)第五条规定,申报机构应向……提供: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合同。退休人员因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故不计算在机构申报资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中。 | ||
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中“机构基本情况”部分中的机构地址是什么? | ||
回答: | 同机构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 ||
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中“机构基本情况”部分中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 | ||
回答: | 若机构已申请多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中“机构基本情况”部分中的经济性质是什么? | ||
回答: | 同申报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经济性质。 | ||
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中“机构基本情况”部分中的在编人员总数是什么? | ||
回答: | 在申报机构缴纳社保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术人员总数。 | ||
问题: | 机构申请资质对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有什么最低要求? | ||
回答: | 最低需要具备10名专业技术人员。 | ||
问题: | 机构申请不同资质所需的职称人员数量有什么要求? | ||
回答: | 见证类共需3个中级或以上职称、专项类每项需要4个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人员不可通用,申请多项资质所需职称人数累加。 | ||
问题: | 机构申请不同资质所需的注册结构师人员数量有什么要求? | ||
回答: | 见证类无要求、专项类中,主体、钢结构各需要1名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地基基础需要1名注册岩土结构工程师,申请多项资质所需注册人数累加 | ||
问题: | 申请资质对注册结构师的职称有何要求? | ||
回答: | 注册师需要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山东省人社厅认可的同等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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