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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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001018372014024011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805X943720140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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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9001018372014024011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805X94372014024011
  • 实施主体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5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补贴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结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函〔2022〕9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条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请问办理条件是什么?
回答: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9673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投诉监督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9153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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