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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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001100370118026000 实施编码:12370600052354513H4370118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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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业处
  • 基本编码
  • 37069001100370118026000
  • 实施编码
  • 12370600052354513H437011802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77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当事人提出许可书面申请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告知需补正内容;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在申请表中填写,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证件到期换证使用) 原件 1 纸质 0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经公开招标中标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按规定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通过, 2020年11月第四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119592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六楼607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六楼607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dcc@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9556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77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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