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900101037017500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800964370175003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实施主体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承办机构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 基本编码
  • 3706900101037017500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80096437017500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0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延期移交\提前移交决定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26号福莱山公园档案馆A馆306室、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74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延期移交或提前移交的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审核报告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内容:将审核报告报送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准予或不准予延期移交/提前移交档案的决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档案全宗介绍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1、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2、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11月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2017年3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三条:“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档案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档案局
发布令号(文号): 1996年12月通过,2004年4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七条“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移交期限;撤销或者破产单位的档案可以提前移交。”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档案移交进馆的时限是什么?
回答: 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一)列入省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五年,向省综合档案馆移交;(二)列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三)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一年,向专门档案馆移交,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列入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于形成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向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移交。部门档案馆保存的永久档案,在本馆保存满三十年,应当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119592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六楼607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六楼607室
邮件投诉方式:dcc@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72770、0535-611947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26号福莱山公园档案馆A馆306室、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74号窗口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