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9001018372014031004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805X94372014031004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受理审查 | ||||||
办理内容: | 审核申请人身份、来函的合法性。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结果: |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条件的,当场提供借(查)阅服务,不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条件的告知原因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理 |
办理内容: | 提供借(查)阅服务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结果: | 提供借(查)阅服务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查阅介绍信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4 | 1 | 暂无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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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什么材料? | ||
回答: |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或借(查)阅介绍信; 2、借(查)档人居民身份证; 3、被借(查)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 4、被查阅人是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交委托单位介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