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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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9001018372014031004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805X943720140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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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管理服务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9001018372014031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805X94372014031004
  • 实施主体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8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服务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档案室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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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审查
办理内容:审核申请人身份、来函的合法性。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条件的,当场提供借(查)阅服务,不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条件的告知原因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办理
办理内容:提供借(查)阅服务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提供借(查)阅服务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查阅介绍信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 1 暂无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查阅服务。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90号
具体规定内容: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阅申请函》或借(查)阅介绍信; 2、借(查)档人居民身份证; 3、被借(查)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 4、被查阅人是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交委托单位介绍信。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63271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档案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79667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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