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审批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701033370132001011 实施编码:11370687004270091D4370132001011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701033370132001011
  • 实施编码
  • 11370687004270091D437013200101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需向当地县级以上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审批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核发《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6号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11楼A1103室 (综合受理)
  • 受理时间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审核并受理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环节名称:办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等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环节名称:上报
办理内容:上报给市局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上报给市局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市级广电行政部门请示 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申请人为单位的,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的,须提交相关人士的护照等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授权协议书 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经总局批准的)省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出具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安装服务授权协议书
申请报告 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3年10月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国家广电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2021年10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第1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批准的单位,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一般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回答: 请参见申报材料目录
问题: 一般办理时限是多久?
回答: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223391
电话咨询方式:0535-325890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6号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11楼A1103室 (综合受理)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