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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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701033371022043000 实施编码:11370687004270091D7371022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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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文物保护处
  • 基本编码
  • 3706870103337102204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7004270091D737102204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转报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文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6号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12楼1203室
  • 受理时间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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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是否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七、九、十条的规定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或退回补正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七、九、十条的规定,出具意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意见,转报市局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审核申请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依规定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
具体规定内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镇、村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该镇、村庄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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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知道结果
回答: 电话咨询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223391
电话咨询方式:0535-322830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6号海阳市文化和旅游局12楼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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