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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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712345370153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87MB2858190J4370153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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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712345370153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7MB2858190J437015300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7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级、市级、县级、技术审查单位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项目用海转让的批复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海阳市南京街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5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相关材料上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收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对申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内容:作出是否审批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批复文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转让协议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权属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海籍调查表 4 3 纸质 必要
资质、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4 2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位置图、界址图 4 4 纸质 必要
1.开发利用海域满一年; 2.不改变海域用途; 3.已缴清海域使用金; 4.除海域使用金以外,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 5.原海域使用权人无违法用海行为,或违法用海行为已依法处理。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七条:“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申请海域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回答: 1.开发利用海域满一年; 2.不改变海域用途; 3.已缴清海域使用金; 4.除海域使用金以外,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 5.原海域使用权人无违法用海行为,或违法用海行为已依法处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22666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六楼监督考核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六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zwb3226666@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22188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海阳市南京街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5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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