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6555370114010005 实施编码:11370686MB284088X34370114010005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收回到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收回到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4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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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经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5日发布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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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教民发〔2019〕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民办学校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许可证载明内容无变化的,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其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为其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对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继续办学,但未主动办理延续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办学许可,并抄送登记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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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
回答: | 0535-5265208 |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