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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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555370105003053 实施编码:11370686MB284088X343701050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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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生保障科
  • 基本编码
  • 370686555370105003053
  • 实施编码
  • 11370686MB284088X34370105003053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5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政受理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收材料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审核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确认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出结果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放办学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筹设批准书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筹设情况报告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学校章程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房屋产权证明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校舍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备案)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党组织建设方案和党员名单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1.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8年12月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地址
回答: 山东省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0窗口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qxszwfwzx@126.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6520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5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5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qxspjmb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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