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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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1f3b3d67-8c24-46c4-ac6d-5d3f43e7eb8111370686004218461X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18461X4370805013001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教育科
  • 基本编码
  • 1f3b3d67-8c24-46c4-ac6d-5d3f43e7eb8111370686004218461X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18461X4370805013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241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综合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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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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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评选流程是什么?
回答: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至各市教育(教体)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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