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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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38371016022000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6969934371016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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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
  • 基本编码
  • 37068603837101602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696993437101602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向环保部门提交所属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报告,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4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报所属运输车辆的污染物排放状况
办理内容:向环保部门提交所属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报告,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交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表 4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表各地不同,仅提供参考
依法依规实施登记程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4 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办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表?
回答: 请咨询0535-5218643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qxszgb@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18643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4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4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qx_j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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