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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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02370160dlcdl3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69760R4370160dlcd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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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能基科
  • 基本编码
  • 370686002370160dlcdl3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69760R4370160dlcdl3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是否批准该作业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21号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了解申请人要求,查看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确定联络方式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是否正式受理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告知班里人材料是否无误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告知办理人是否办好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合格予以备案,不合格需补充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书 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具体规定内容:(2010年11月通过)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什么是电力线路保护区?
回答: 电力线路保护区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直流输电线路和特高压线路保护区的宽度以及计算最大弧垂、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确定的范围执行。 发电、供电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沟)的保护区(以下统称输送管路保护区)为距管道(沟)两侧各一点五米内的区域。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1134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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