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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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08370505012000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18461X4370505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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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3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科319室
  • 基本编码
  • 37068600837050501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18461X437050501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学校将资助款打入满足条件的困难学生的银行卡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栖霞市跃进路510号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科319室
  • 受理时间
  • 每年9月份开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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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学生申请 发放确认
办理内容:家庭困难学生申请 满足条件的学生受到国家助学金后确认收款
办理时限:学生申请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学校将资助款打入满足条件的困难学生的银行卡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备案 4 1 纸质 必要
经认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教育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教育法》(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教育法》(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科教〔2019〕19号)
具体规定内容:】《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咨询电话?
回答: 0535-5228960
13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栖霞市跃进路510号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综治办105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28960
窗口咨询方式:栖霞市跃进路510号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科319室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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