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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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05372007013000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69787H4372007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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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8600537200701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69787H4372007013000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经企业申请,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备案证明。
  • 送达方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321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总流程
办理内容:企业申请,经县级工信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备案证明,并转报市级工信部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经企业申请,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备案证明。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市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1.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2.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审; 3.企业完成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外审提出问题的整改;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制定机关:质检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GB28363-2012
具体规定内容:11.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以预防为主,防教结合”为原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令号(文号): 工信部安〔2010〕493号
具体规定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外部评审由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评审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组织评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各级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分级负责,分别与国家、地方相应机构和部门衔接,信息共通、资源共享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何编写
回答: 参见《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qxszgb@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12657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321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腾飞路199号1005室栖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qxsyxb@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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