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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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33370122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68696J437012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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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文物局公共服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6033370122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68696J437012200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7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提交成功或失败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并预审,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转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或退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或退件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书,出件归档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件或退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文件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工程师、监理师及设计、施工、监理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合同及审批或验收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取得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技术设备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81号
具体规定内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5月国务院令第377号,2017年10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七条:“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及审批权限是什么
回答: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4月文物保发〔2014〕13号)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颁发甲级资质证书……”。“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丙级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申请增加甲级资质业务范围的单位,应当报请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7873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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