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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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555370118009007 实施编码:11370686MB284088X343701180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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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城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6555370118009007
  • 实施编码
  • 11370686MB284088X34370118009007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换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9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办理内容: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换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现持有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证书有效期内经营情况自评报告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安全管理体系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船舶委托管理的,应提供船舶管理协议、船舶管理公司符合证明及《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0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2020年2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 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后,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发生变化;(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四)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发生变化;(五)经营的船舶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六)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回答: 拨打0531-85693503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23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6526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9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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