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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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6024370118048002 实施编码:11370686004269533L4370118048002

0

到现场次数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基本编码
  • 370686024370118048002
  • 实施编码
  • 11370686004269533L43701180480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8-242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组织考试。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五)从事大中型货车营运的驾驶人需符合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安排考试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核发从业资格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颁发从业资格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png、jpg格式)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流动人口信息回执单或居住证(申请人在暂住地报名时需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驾驶证 4 0 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关于认真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交城市【2020】21号)规定: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6号,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交办运【2020】66号
具体规定内容:三、严把培训质量,落实主体责任。结业考核合格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咨询电话
回答: 0535-561631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507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1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526163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8-242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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