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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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8ee74a92-1e6e-4217-bc95-d3531f38517411370686MB28643203 实施编码:11370686MB286432034372036034002

0

到现场次数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8ee74a92-1e6e-4217-bc95-d3531f38517411370686MB28643203
  • 实施编码
  • 11370686MB286432034372036034002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送达方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36室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1月—4月冬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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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有效、合规、齐全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八条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八条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新增协议医疗机构申请一年几次?
回答: 工作日随时受理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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