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变更共同所有人仅夫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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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501011370109361364 实施编码:11370685004267335J7370109361364

0

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 基本编码
  • 37068501011370109361364
  • 实施编码
  • 11370685004267335J737010936136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新的机动车行驶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2号综合窗口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持法定资料到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岗审查提效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受理岗按照申请事项,按要求制作行驶证、打印登记证书等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将相关证件交申请人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 1 暂无 必要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 1 暂无 必要
《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4 1 暂无 必要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1、费用名称: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费依据:牌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汽车号牌 (反光) 100元/副;三轮汽车号牌 40元/副;低速货车号牌 40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 35元/面;挂车号牌(反光) 50元/面 ;临时行驶车号牌(纸牌) 5元/张;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证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0元/证。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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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转籍需要到迁出地办理业务吗?
回答: 已实现车辆档案电子化转籍的,无须到转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可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籍登记。目前,山东已全部实现车辆档案电子化转籍。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09805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监督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809805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2号综合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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