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审批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501011370109023004 实施编码:11370685004267335J4370109023004

0

到现场次数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各县级公安禁毒部门
  • 基本编码
  • 37068501011370109023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85004267335J4370109023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7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1窗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方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材料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审核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决定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审核通过申请材料,予以发放许可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放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电子 非必要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1、货主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货主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3、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6、运输单位、出来、驾驶员、道路通行等相关安全资质信息;7、运输合同(原件、复印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5-8150709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16675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监督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815070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1窗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