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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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501011370109114000 实施编码:11370685004267335J4370109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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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850101137010911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5004267335J437010911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1窗(代收)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窗口人员现场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受理申请后,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环节名称:审批
办理内容:受理申请后,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身份证明 4 1 暂无 必要 对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审查其身份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通过)第四条、第三十条和《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从事制造、配售、配备、配置、进出口枪支弹药等活动。 2.枪支、弹药分开运输,包装方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3.建立枪支弹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押运员经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 4.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的,应当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并且按照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枪支管理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第7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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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七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射击训练、比赛等活动,应当凭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复印件、射击竞赛通知(或者邀请函),到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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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5月鲁政字〔2014〕100号)
具体规定内容:“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联系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5-8093228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16675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公安375窗口
电话咨询方式:0535-809322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1窗(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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