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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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501008370805014000 实施编码:1137068500426724744370805014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 基本编码
  • 3706850100837080501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50042672474437080501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市、区)学校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根据全市学校数量,按照比例设定数量。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表扬通报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管理科1楼1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每年1次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进行备案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接受申请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审查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材料符合要求就备案,不符合就打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成绩汇总通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全市通报结果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冲突吗?
回答: 不冲突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213513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监督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824633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管理科1楼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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