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注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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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502021370123025004 实施编码:11370685757491403C4370123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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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68502021370123025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85757491403C4370123025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其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注销注册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79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注销申请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是否进行注销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予以注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乡村医生注销注册审批表材料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4 1 纸质 必要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三受刑事处罚的; 四中止乡村医生执业活动满2年的; 五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仿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为的。 以及鲁政办发〔2015〕61号规定的: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证书,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因故自行退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办理退出或注销执业资格手续。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38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发〔2015〕61号
具体规定内容:(六)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违法违纪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证书,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因故自行退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办理退出或注销执业资格手续。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
制定机关:原山东省卫生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卫基妇发[2004]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 乡村医生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聘用的机构应当在15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三受刑事处罚的; 四中止乡村医生执业活动满2年的; 五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仿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为的。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乡村医生注销注册的条件
回答: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问题: 乡村医生注销注册的程序
回答: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16675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监督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监督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zyjdk8166758@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8166727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79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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