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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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502021370117036000 实施编码:11370685757491403C43701170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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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8502021370117036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5757491403C437011703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91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决定是否受理
环节名称:勘察现场
办理内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实地勘察,对申请材料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写出勘察意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共同签署办理意见
环节名称:审批决定
办理内容:建设项目科业务负责人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上传审核文稿,建设项目科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建设项目科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获取批准意见后对文稿加盖公章并打印。不予批准的,制作不准予决定书(见附录E),并说明不准予决定的理由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平面位置示意图和广告、标语等宣传物品的效果图(要求反映实物景观)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材质说明书、安全保证书及自行维护、拆除承诺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载体权属相关证件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设置,期限届满后及时撤除。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六条:“:“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设置,期限届满后及时撤除。”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咨询方式
回答: 拨打0535-8166731进行电话咨询;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391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到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查询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16675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监督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监督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zyjdk8166758@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816673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91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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