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卫生许可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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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411111370123019016 实施编码:11370684MB28525574737012301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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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411111370123019016
  • 实施编码
  • 11370684MB28525574737012301901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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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审核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由受理人、科长/副科长、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签字,此事项须经局党委会研究,或者须与其他部门进行联合审批,或者须经市领导签批。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复核签批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窗口人员发证、业务办结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证办结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4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证明(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及卫生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生产场地布局、工艺流程图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由具有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提供):集中供水单位出具出厂水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二次供水单位出具二次供水水质合格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符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各项规定。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传染病防治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89年2月通过,2013年6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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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附件第204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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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建设部、卫生部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2016年4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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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
具体规定内容:(一)全面优化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服务。自2021年7月1日起,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申请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进一步精简许可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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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不需要法人亲自来办理
回答: 不需要,需要法人签字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63011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50112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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