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列入濒危名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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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401032371022044000 实施编码:11370684MB286124237371022044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
  • 基本编码
  • 3706840103237102204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4MB28612423737102204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本级实施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文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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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接受申请或拒绝申请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审查意见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向政府提报建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文件 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
具体规定内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第十二条:“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果查询结果
回答: 打电话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63011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监督考核科(房间号623)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562169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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