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延续审批(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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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411111370114010005 实施编码:11370684MB285255744370114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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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8411111370114010005
  • 实施编码
  • 11370684MB285255744370114010005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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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收到《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审批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变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经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5日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令号(文号): 鲁教民发〔2019〕1号
具体规定内容:民办学校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许可证载明内容无变化的,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其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为其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对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继续办学,但未主动办理延续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办学许可,并抄送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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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630110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50072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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