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的奖励和表彰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401008370805014000 实施编码:11370684004265794F4370805014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840100837080501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4004265794F437080501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表扬通报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市路177号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学校安全管理科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10月-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接收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汇总申报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经局党委会通过,逐级上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确定表彰对象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下发通知,表彰通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布通报及荣誉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什么时间表彰?
回答: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64282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市路177号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办公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市路177号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办公室
邮件投诉方式:jtjagb@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564611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市路177号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学校安全管理科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市路177号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学校安全管理科
邮件咨询方式:pljtjagk@yt.shandong.cn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