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411111370153004004 实施编码:11370684MB285255747370153004004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初步审核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送达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审查和上会研究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1初审。对项目用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2.召开会议,听取对项目用海情况的汇报。会议研究同意的,下发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通知;不予同意的,书面答复申请人,说明理由。 3.通知申请人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初审。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海会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纸质3份,电子版1份)后,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 5.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海域与海岛管理处组织召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对论证报告给出的结论是否可信、项目用海是否可行出具明确意见。 6.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研究。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对论证报告书评审情况的汇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项目用海的审查意见。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局长办公会研究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审核同意的,印发用海批复文件。不予审批的,书面答复申请人,说明理由。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海域使用申请书 | 复印件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
申请海域的坐标图 | 4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资质、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 4 | 3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存在利益相关者的,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 | 原件和复印件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申请为公益性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填海项目提交工程平面设计方案与工程建成效果图 | 4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县级、市级海洋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
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用海的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5 | 纸质 | 必要 | 无 |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权属证书 | 4 | 4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4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4 | 4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大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下列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围海造地、码头、堤坝、围堰、储灰场等填海型项目用海不满五十公顷的;(二)盐田、渔池、半封闭式港池等围海型项目以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用海六十公顷以上不满一百公顷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该项行政许可事项去哪里办理? | ||
回答: | 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