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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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301018372014024003 实施编码:11370683004277664E4372014024003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莱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安路街道、文昌路街道等17处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基本编码
  • 37068301018372014024003
  • 实施编码
  • 11370683004277664E4372014024003
  • 实施主体
  •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7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0号就业服务窗口、88号人才综合受理窗口(永安路街道、文昌路街道等17处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拨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 4 1 暂无 必要
毕业证书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依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五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一、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我省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8月23日起,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对已受理申请但尚未发放证件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无需再申请办理。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就业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二、港澳台人员在我省求职、就业,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就业的证明材料。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2.法定办结时限改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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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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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规〔2018〕1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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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财社〔2018〕8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第一、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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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发〔2022〕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第二款: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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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回答: 个人挂挡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65%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27290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光州东街215号四楼人事科
电话咨询方式:文昌路街道人社所:0535-2223839;永安路街道人社所:0535-2099103;文峰路街道人社所:0535-3458982;城港路街道人社所:0535-2290855;三山岛街道人社所:0535-2686852;金仓街道人社所:0535-3458851;平里店镇人社所:0535-2625676;朱桥镇人社所:0535-3458685;程郭镇人社所:0535-2716567;柞村镇人社所:0535-2851023;夏邱镇人社所:0535-2471050;虎头崖镇人社所:0535-2521770;土山镇人社所:0535-2336728;沙河镇人社所:0535-2823982;郭家店镇人社所:0535-2517956;金城镇人社所:0535-2638816;驿道镇人社所:0535-253371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0号就业服务窗口、88号人才综合受理窗口(永安路街道、文昌路街道等17处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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