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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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311111370118500502 实施编码:11370683MB2855256743701185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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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窗口
  • 基本编码
  • 37068311111370118500502
  • 实施编码
  • 11370683MB2855256743701185005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4窗口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许可结果文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 原件 1 电子 必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 0 电子 必要
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1 电子 0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减少经营范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6号,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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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代办吗
回答: 可以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252997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监督考核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lzs_zgbdzzwk@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225220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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