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油气管道不满足选线条件的管道保护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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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301002370160003000 实施编码:11370683004333283D737016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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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主体
  • 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承办机构
  • 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基本编码
  • 3706830100237016000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3004333283D737016000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莱州市府前街80号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4号窗口代收件)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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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管道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交成功或不成功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实地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或补充材料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审批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或不通过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管道建设项目核准文件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新建管道不满足选线条件情况清单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管道防护方案 复印件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而不能满足法律法规管道保护要求,由管道企业提出防护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6月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法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通过)第十三条: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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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11月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十二条 新建管道的选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的安全保护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避开下列区域:(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二)机场、火车站、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三)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区域。因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防护方案涉及的区域跨县(市、区)的,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批准;防护方案涉及的区域跨设区的市的,报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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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建管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防护方案审批?
回答: 管道建设的选线经过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或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的保护距离不满足《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
问题: 防护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评审才能提出申请么?
回答: 方案必须经管道保护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提出申请。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防护方案,不予受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888009
电话咨询方式:0535-2888057
窗口咨询方式:莱州市府前街80号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4号窗口代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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