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301011370109223000 实施编码:11370683004277963C437010922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机动车质押登记受理 |
办理内容: | 机动车质押登记受理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机动车质押登记办理成功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 4 | 1 | 暂无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4 | 1 | 暂无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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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莱州市车管所咨询电话 | ||
回答: | 0535-2566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