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301018372014023003 实施编码:11370683004277664E4372014023003
0次
到现场次数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提交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申请材料 | ||||||
办理内容: | 提交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通过受理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不通过不受理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 |
环节名称: | 审核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申请材料 | ||||||
办理内容: | 审核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通过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审核;不通过不审核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 |
环节名称: | 办结拨付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办理内容: | 办结拨付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通过拨付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不通过不拨付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4 | 1 | 暂无 | 必要 | 无 | 无 | |
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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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持失业登记证明、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对符合规定的按照当地生育保险的标准给予补助。生育补助金从医疗补助金支出项目中列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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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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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
制定机关: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么? | ||
回答: |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持失业登记证明、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