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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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301020370715003000 实施编码:11370683004278982J7370715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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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主体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830102037071500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3004278982J737071500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意见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建新东街28号
  • 受理时间
  • 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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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内容:申请人携相关申请材料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后按照责任范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责任认定,并反馈申请人。
办理时限:正式受理后90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结果:出具地质灾害责任认定结果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材料 复印件 0 暂无 必要
申请人能提供较为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具体规定内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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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211185
电话咨询方式:0535-280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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